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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特慢病鉴定证》和年审、补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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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特慢病鉴定证》和年审、补偿手续?

【摘要】:
患有特殊慢性病的参保居民带齐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首页或出院记录及住院期间相关检查资料复印件(医院盖章)、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医院疾病诊断证明章)、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到“特慢病管理中心”(县人民医院医保办三号窗口)办理《澧县城乡居民医保特殊慢性病鉴定证》。《鉴定证》自发证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过期之前凭《鉴定证》、身份证、上次年审后的医院就诊记录、复查结果(至少2次,医院盖章)到镇卫生

  患有特殊慢性病的参保居民带齐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首页或出院记录及住院期间相关检查资料复印件(医院盖章)、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医院疾病诊断证明章)、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到“特慢病管理中心”(县人民医院医保办三号窗口)办理《澧县城乡居民医保特殊慢性病鉴定证》。《鉴定证》自发证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过期之前凭《鉴定证》、身份证、上次年审后的医院就诊记录、复查结果(至少2次,医院盖章)到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特慢病管理中心”办理年审手续。特慢病患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房就诊购药实行“即付即补”;在县外医院就诊,参保年度内的只补偿一次,凭身份证、《鉴定证》、处方(或药品清单)、医药费发票到“特慢病管理中心”办理补偿手续。特慢病补偿截止日期为每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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