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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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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手续?

【摘要】:
参保居民年度内因病住院费用(门诊、急诊、意外伤害和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病种产生的医疗费用除外)在城乡居民医保和其它保险补偿后,合规医疗费用自负部分大于大病保险起付线10000元(特困、低保、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起付线5000元)的可申请大病保险,标准为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按50-80%(恶性肿一瘤、心肌梗塞、非外伤性脑血管意外按90%)分段报销,年度最高报销金额封顶30万元。大病保险保障期限与

  参保居民年度内因病住院费用(门诊、急诊、意外伤害和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病种产生的医疗费用除外)在城乡居民医保和其它保险补偿后,合规医疗费用自负部分大于大病保险起付线10000元(特困、低保、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起付线5000元)的可申请大病保险,标准为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按50-80%(恶性肿一瘤、心肌梗塞、非外伤性脑血管意外按90%)分段报销,年度最高报销金额封顶30万元。大病保险保障期限与城乡居民医保保障时间一致。大病保险报销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本人或家庭成员有效银行卡(存折),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特殊人群需提供相应证件。2、住院发票、城乡居民医保补偿结算单复印件。恶性肿瘤、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病人还需提供出院小结、确诊依据(如病理切片、冠脉造影或CT报告等)。3、超过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疗补偿封顶线后再次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须先向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提供住院资料(与城乡居民医保补偿所需资料一致)登记备案,然后办理大病保险。办理地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澧县支公司一楼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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