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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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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驻澧县人民医院一站式服务中心正式启动!
为了方便全县城乡居民医保患者住院后报销,解决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无责任方意外伤害,贫困人员外院住院大病保险患者少跑路,7月16日上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澧县支公司在我院住院部一楼大厅已正式开启一站式服务模式。
承办业务:
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18号窗口);
二、居民医保意外伤害住院申报与报销(19号窗口);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外院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20号窗口);
所需资料: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所需资料:
1、住院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未成年人提供户口薄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人本人银行帐户原件及复印件
未成年人提供父母亲身份证及户口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每次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盖章)
5、每次基本医疗费用补偿结算单原件(盖章)
6、出院记录(盖章)
申请特定疾病(恶性肿瘤、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
在大病保险补偿手续上另需要
●出院记录(每次)
●恶性肿瘤患者提供病理切片报告,或影像学诊断或肿瘤标记物CT或血清AFP或癌胚抗原等对症治疗的相关依据
●脑梗死,脑出血患者提供脑部CT扫描及对症治疗相关依据
●心肌梗塞患者提供冠状动脉造影报告及心电图等对症治疗相关依据,特定疾病保险补偿与大病保险同时、同台办理,所有资料提供3套
(1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留底)
报销程序按先报基本医疗、再大病保险、最后医疗救助顺序。
温馨提示:所有资料请自行复印留底,报销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周末和节假日休息,大病补偿当年截止时间为次年的2月28日。
居民医保意外伤害住院报销所需资料:
城乡居民医保外伤补偿所需资料:
1、住院费用收据原件;(住院结算处2号窗口)
2、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住院结算处2号窗口)
3、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主治医生)
4、入院记录原件;(主治医生)
5、出院记录原件;(主治医生)
6、住院病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住院病人本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限湖南省内开户帐户,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邮政银行、社会保险卡、农村信用社银联卡;不支持农村信用社存折本,不支持商业银行】
住院病人为未成年人,需提供其父母亲身份证、户口关系证明、银行账户的复印件;
8、驾驶车辆出险的,入院24小时内提供事故车辆照片。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
9、住院病人联系电话(最好是手机号码)
特别提示
出院后15日内到澧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一楼大厅19号窗口办理补偿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偿。
(咨询电话:0736-3231002)
重要提示:以上资料若有其他报销用途,请自行提前复印备份
大病保险电话:0736-3260079
意外伤害电话:0736-3231002